用户名:  密码:   注册 找回密码
搜博主日志:  
欢 迎 光 临 飞鸟的天空
http://frankfxg.fyfz.cn 的博客
首页|夜思(34)|灵性的印记(14)|蹒跚学法(7)|法学美文(24)|影象生辉(19)|其他(19)|且歌且行(19)|歌德文集(19)|泰戈尔文集(17)|法研法愚(0)|法律法规(16)|费孝通文集(10)|外国法学名典(2)|推定与证明责任研究(23)|既判力问题研究(9)|权利保障理论研究(5)|纠纷解决专栏(11)|第三人制度研究(5)|判例表决(3)|胡思乱想无章法(4)|文心(0)|全部日志|图片

 ||  

个人资料

昵  称: 山那边……
建立日期: 2005-06-24
个人自述: 天空是鸟儿最后的领地。

RSS订阅
加为友情链接
加为我的好友
发站内信
加为关注
写留言
访问计数: 256574
共发表日志: 290
评论: 238
站点日历
最新日志
暴走在阳光午后
无题的感悟(三)
无题的感悟(二)
DC练习
无题的感悟(一)
2006年国家司法考试试题及答案
内向的人怎样改善人际关系
何海波:举证责任分配:一个价值
刘星:法律解释·“法律民主”
《人民日报》:构建和谐社会需要
最新回复
为什么我博客的链接没有了呢?记
湖北律师论坛www.hblslt.com恭
人要始终往前看,不管遇到什么大
是山那边老师吗?我是恋恋.是您吗
更新一下吧~   
沉沦,就是对自己最大的犯罪!—
一般般,痛并快乐着:)
老地方了。呵呵,博士生活咋样?
whereareyou?
在将来可预见的相当长的时间里,
友情链接
法律博客
法律思想网
中国法学网
中国民商法律网
朝圣山之思
博士咖啡
先锋论坛
公法评论
诗性正义
诗生活
亚洲法研究所
新加坡联合早报
VOA慢速英语网
海豚栖息地
法律思想网
中国民商法律网
中国私法网
高点法律网
正来学堂
法律史学术网
东方法眼
中国证据法网
法律图书馆
中国法律资源网
中国司法改革网
红袖添香
陈刚老师的博客
许志永文集
胡星斗中国问题学
公盟主页
睡龙先生
义伟空间
王旭东交通事故律
天涯一孤鸿
钟凯·法眼观潮
临溟之子
暴走在阳光午后 (2007-03-14 17:13:00)阅读次数:976

阳光灿烂的日子,对于久居筑城的人来说,已经不是一种奢侈,但是,能否充分的利用并享受这样的日子,对很多人来说,却是一个尚未深思的问题。

近来,明显感到身体素质的下降,另一方面,体重却在悄然增加,甚至开始有了“小肚腩”!这是一个危险信号——我可还不想这么早的步入“中年”啊!

至于身体锻炼,倒是有很多选择:骑车、跑步、打球……都是不错的选择。我却更愿意进行低成本运作:暴走!

携带轻松的心情,迈起轻快的脚步,亲近自然,感受阳光,呼吸新鲜的空气,看那青山绿水,听那鸟儿的欢呼……河风柔柔的吹过脸颊,河两旁的油菜地里传来阵阵的幽香,垂钓的人们悠然自得……

这样的午后,真正适合一个人漫步在田间地头……

附图:美丽的花溪河

。。。

查看全文 | 评论(19)
无题的感悟(三) (2007-03-09 22:03:00)阅读次数:704

一去不返的不是人,而是时间。人还有再见的时候,可是,时间却没有机会再次来过!

有朋友说过,回忆不是为了回头,而是藉着回忆更好的把握现在、争取未来。这样说,并不等于否定回忆。年轻时的所有作为,很大程度上是为了在自己老去的时候,能够不再寂寞——因为,那时可以有回忆!?这样说的时候,是否自己的心态开始老去呢?

也许,真的是有思想就会累?什么都不想,就会过得很自在、惬意么?恐怕也不是吧?

……。。。

查看全文 | 评论(0)
无题的感悟(二) (2007-03-08 11:18:00)阅读次数:729

如果说拥有本身就是一种错,那么,放弃,则是一个明智的选择。问题在于:谁又能够事先明白这是一个宿命呢?

当伤害已经铸成,再多的弥补也是枉然。

选择了一条路,就要勇敢的走下去,不论前方是坦途还是荆棘。当然,如果确知前方无路,却是悬崖峭壁,就该悬崖勒马,及时回头。否则,当跌到鼻青脸肿、甚至粉身碎骨,为时已晚!

沉沦,就是对自己最大的犯罪!

 。。。

查看全文 | 评论(2)
DC练习 (2007-03-06 11:03:00)阅读次数:755
。。。
查看全文 | 评论(2)
无题的感悟(一) (2007-03-06 10:49:00)阅读次数:758

题记:

离开了好久好久,偶尔回到自己的blog,也没有心情去添加什么。

经过一翻烈火重生,现在,我已经走出了那段深深刺痛我的坎坷!

那么,应该是做回本我的时候了!从今天开始,我要朝着自己既有的目标全力奋进!

有些东西,一旦失去,就再也追不回来了。即使事后努力的挽回,却已经没有了应有的激动和欣喜!

人之感情在记忆的长河中究竟是浩浩激浪还是潺潺潜流。后者的可能性更大。
 。。。

查看全文 | 评论(4)
2006年国家司法考试试题及答案 (2007-01-27 12:51:00)阅读次数:1306


 
试 卷 一

   
提示:本试卷为选择题,由计算机阅读。请将所选答案填涂在答题卡

上,勿在卷面上直接作答。

  一、单项选择题,每题所给的选项中只有一个正确答案。本部分1

-50题,每题1分,共50分。

  1.我国《合同法》第41条规定:"对格式条款的理解发生争议的

,应当按照通常理解予以解释。对格式条款有两种以上解释的,应当

作出不利于提供格式条款一方的解释。格式条款和非格式条款不一致

的,应当采用非格式条款。"对该法律条文的下列哪种理解是错误的?

  a.该法律条文规定的内容是法律原则

  b.格式条款本身追求的是法的效率或效益价值,该法律条文规定

的内容追求的是法的正义价值

  c.该法律条文是对法的价值冲突的一。。。

查看全文 | 评论(0)
内向的人怎样改善人际关系 (2007-01-27 12:50:00)阅读次数:1491

 

许多内向的人希望能够改变自己的内向性格,提高自己与他人交往的能力,进而拥有良好的人际关系。于是他们看了许多人际关系方面的书籍,也学了许多人际关系的技巧,可是却发现收效甚微,效果不明显。这说明光学习技巧是远远不够的。他们无法拥有良好的人际关系不光是因为缺乏技巧,还有许多深层次的原因。同时,这是否也从一个侧面说明了,现在的人际关系方面的书籍是有缺陷的,是不完整的。内向的人要想拥有良好的人际关系,需要从信念、态度、技巧等多方面改变和提高。


一、信念:树立“双赢”(平等互利)的信念

要想拥有良好的人际关系,就要有平等、互利的思想。用时髦的话说,就是要有双赢思维。

在对待人际关系上,存在着以下几种思维模式:

1.我赢你输:
我们从小受的教育就在加强这种思想观念。考试的时候你要考得比别人好,体育比赛时你要跑得比别人快、跳得比别人高,你要得冠军。总之只有超过别人,只有赢,才能使我们感到快乐。我们把生活看成是竞技场,要成功幸福就要超越别。。。

查看全文 | 评论(1)
何海波 :举证责任分配:一个价值衡量的方法 (2007-01-25 12:50:00)阅读次数:756

何海波 :举证责任分配:一个价值衡量的方法

      导言
    举证责任的分配是一道公认的法律难题。到目前为止,关于举证责任的研究,大量的是梳理、评论各种学说,并试图确立合理的举证责任分配规则。然而,在形形色色的疑难案件面前,人们发现,那些举证责任分配规则常常显得捉襟见肘,众说纷纭的理论在初学者眼里甚至被搅成一团浆糊。
    本文的目的不是提出一种新的举证责任分配规则,而是试图提供一种新的思考路径。这种思路试图摆脱对制定法和各种理论所确立的举证责任规则的迷信,转而通过对相关社会价值的衡量,追求一种实质合理性。它不算一种全新的思路,“法律的经济分析”和“利益衡量”在方法论上提供了足够的启示,(注:国内已有学者对法律上利益衡量的方法进行介绍和探索。梁慧星:《民法解释学》,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5年,第15章;沈岿:《平衡论:一种行政法认知模式》,北京大学出版社1999年,页230-260。此外,已经出现了相当数量的个案研究,如梁慧星:“电视节目预告表的法律保护与利益衡量”,《法学研究》1995年第2期,后收。。。

查看全文 | 评论(0)
刘星:法律解释·“法律民主” (2007-01-20 15:43:00)阅读次数:633

刘星:法律解释·“法律民主”
 
 
 


   著而有定者,律之文;变而不穷者,法之意。(傅霖语,见沈仲纬:《刑统赋疏》)。

民国那阵儿,学者费孝通写过一篇精彩的文章──《文字下乡》。在这篇文章里,费先生说过这段话:
乡下人在城里人眼睛里是“愚”的。……说乡下人“愚”,却是凭什么呢?乡下人在马路上听见背后汽车连续的按喇叭,慌了手脚,东避也不是,西躲也不是,汽车夫拉住闸车,在玻璃窗里,探出半个头,向着那土老头儿,啐了一口:“笨蛋”──如果这是愚,真冤枉了他们。我曾带了学生下乡,田里长着包谷,有一位小姐冒充着内行,说:“今年麦子长得这么高。”旁边的乡下朋友,虽则没有啐她一口,但是微微的一笑,也不妨译作“笨蛋”。乡下人没见过城里的世面,因之而不明白怎样应付汽车,那是知识问题,不是智力问题,正等于城里人到了乡下,连狗都不会赶一般。如果我们不承认郊游的仕女们一听见狗吠就变色是“白痴”,自然没有理由说乡下人不知道“靠左边走”或“靠右边走”等时常因政令而改变。。。

查看全文 | 评论(0)
《人民日报》:构建和谐社会需要大力化解社会纠纷(徐昕)---转 (2007-01-10 18:18:00)阅读次数:596

《人民日报》:构建和谐社会需要大力化解社会纠纷
人民日报《情况汇编》第1208期
刊载《人民日报》记者崔佳撰写的内参


西南政法大学教授徐昕认为

构建和谐社会需要大力化解社会纠纷

 

     本刊讯  近日,西南政法大学司法研究中心主任、博士生导师徐昕教授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我国目前正处于急剧变革的转型时期,经济高速增长,社会结构发生重大变化,存在着社会利益格局失衡,贫富差距加大,社会矛盾错综复杂,各种社会纠纷日益增长并呈现出多样化、复杂化、扩大化、激烈化等特征。对此,他认为,通过适当的途径及时有效地解决纠纷以及预防和控制纠纷,应成为国家和社会面临的重大任务。作为法治的一个核心环节,纠纷解决机制的合理配置及有效运行对于维护社会秩序、促进社会和谐至关重要。

     徐昕教授从六个方面对我国目前的社会纠纷及其解决状况作了总体分析和评价:

     --从纠纷数量来看,总体上呈不断攀升之势,部分大中城市出现“诉讼爆炸”,法院等纠纷解决机构的负担越来越重。常规性纠纷解决途径不能满足民众的需求。。。

查看全文 | 评论(0)

 

? copyright 2005 all rights reserved